市經信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湖北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
根據《省經信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湖北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鄂經信辦函〔2024〕18號)要求,為健全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源、儲備庫,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現將2024年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素
(一)申報企業針對制造環節智能制造典型場景提煉關鍵需求,通過5G、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北斗系統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核心制造環節的深度融合,重點梳理凝練可復制、可推廣的智能制造優秀場景,形成企業申報書和典型場景案例材料。(關鍵環節及典型場景參考指引詳見附件1,申報書詳見附件2,場景案例編寫提綱詳見附件3)(二)申報企業材料應重點描述不少于3個智能制造典型場景。描述應重點突出、言簡意賅、邏輯嚴密,能從實施方法、實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鑒,引導創新。單個智能制造場景字數控制在2500字以內,可配圖說明。(三)企業申報材料應要素完整、格式規范、表述準確。同時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必要的典型場景照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結果報告等佐證材料。
(四)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推薦條件
(一)申報企業在武漢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分支機構申報),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且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二)申報企業應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3mep.cn)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達到國家標準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級及以上或滿足相關行業智能制造指導性文件要求。(三)申報企業近三年未發生亡人等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為。(四)申報企業能帶動制造技術突破、工藝創新、業務流程再造,具有較強的示范引領作用。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件須安全可控,解決方案無知識產權糾紛。
(五)申報企業愿意主動配合開展現場評估和宣傳總結,積極推廣典型經驗。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組織推薦本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工作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原則,優先推薦基礎條件優、成長性好、示范性強的企業,并考慮行業覆蓋面。(二)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負責對申報企業開展形式審查,并函詢推薦企業近三年在安全、環保、信譽等方面的情況,填寫形式審查表并蓋章(附件4)。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不予推薦。
(三)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推薦優先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詳見附件5),4月19日前正式行文報送市經信局裝備處(含各區推薦文件、形式審查表,企業申報材料一式2份,并附匯總表word文檔和企業申報資料PDF文檔)。
四、聯系方式
向穎軼 85319489 李翠葉 85316921(附件電子版可登錄whjxzbc@163.com文件中心下載,郵箱登錄碼:zbc8531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