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協會發布了《湖北省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實施細則》,為進一步適應行業發展及湖北省安防工程企業能力評價工作的需要,經協會研究討論,對上述細則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湖北省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實施細則》(2020版)(詳見附件),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湖北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自律機制,規范從業行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營造公平、有序、誠信的安防市場環境,依據中國安全防范產品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安協)《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管理辦法》、《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標準》、《湖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規定(第312號令)》及《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GB50348-2018),湖北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以下簡稱:省協會)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湖北省內開展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以下簡稱能力評價)工作適用于本細則。
第三條 能力評價是指中安協從本行業實際出發,制定管理辦法和評價標準,確定企業能力等級,并頒發證書的活動。
第四條 能力評價以建立和完善全國統一的企業能力評價體系為目標,遵循堅持統一領導、依據統一評價標準、運作統一評價程序、頒發統一格式能力證書、統一發布評價信息的“五統一原則”。
第五條 能力按企業規模、工程業績、管理水平、誠信表現,設為一級、二級、三級共三個等級,三級為最低級別。
第六條 省協會下設湖北省安防工程企業能力評價中心(以下簡稱:能評中心)組織開展湖北地區安防工程企業能力評價工作。省協會能評中心在各市州設立湖北省安防工程企業能力評價初審機構(以下簡稱:初審機構)。初審機構為所在地安防工程企業提供能力評價咨詢、初審及其它關聯服務。沒有設立初審機構的市州,企業可直接聯系省協會能評中心咨詢辦理。
第二章 企業能力評價標準
第七條 企業一級能力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湖北省境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注冊資本人民幣不少于1000萬元或等值外幣(當日匯率)。
(二)專業技術人員。
1.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名,其中技術負責人不少于2名。技術負責人須經公司書面任命或授權,同時滿足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要求。
2.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符合以下其一:
1)通過由中安協組織實施的“安防工程企業技術人員綜合能力驗證”考試,企業可在能力評價申報系統中自動獲取考試合格人員的證書編號;
2)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安全防范系統安裝維護員”職業資格考核;
3)通過《湖北省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中“視頻監控系統、入侵報警系統安裝與運行”兩個專項職業能力考核。
3.通過“安防工程企業技術人員綜合能力驗證”考試的人員變更所屬單位時,應向省協會能評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原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現單位的勞務合同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單位繳納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省協會能評中心經與原單位核實無誤后予以辦理。每人一年內僅限申請一次。
4.通過職業資格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的,須提交證明文件:人員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及證書(包含封面頁、照片頁及蓋章頁)。
(三)申報企業須提交近兩年內經公安安全技術防范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的竣工工程項目業績。
1.業績范圍:《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GB50348-2018)中規定的,以安全防范為目的,綜合運用實體防護、電子防護等技術構成的系統工程項目。
2.業績數量:至少具有5項一級規模(100萬以上或風險等級為一級風險的)的工程項目業績,其中300萬元(含)以上的工程項目業績至少有2項;
3.業績金額:工程項目業績總額2000萬元(含)以上。年審、復評時,企業還須滿足新竣工工程項目業績總額不少于800萬元。(同一個工程項目只允許一家企業申報使用)
4.業績時間段:
1)近兩年內是指以企業網上提交日期往前推兩年;
2)新竣工業績的時間段是指年審、復評日期(月、日)之日起往前推一年。
5.業績須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1)工程合同:要求有封面、首頁(甲乙雙方信息)、標的與工程額頁、簽字蓋章頁;
2)設備報價清單:應包含設備名稱、品牌型號、單價、數量、總價以及分項報價,并加蓋企業公章;
3)竣工驗收文件:明確驗收結論,有甲方簽字、日期及公章。
4)系統設計方案:首次評價或復評時,須在三個工程額最高的業績中,選擇一個非保密項目的設計方案(非施工組織方案)提交;(年審時可忽略此項)
6.凡提供工程業績屬于分包項目的,須提供建設方總包合同復印件。
7.企業提交的工程項目業績,須將項目中非安防工程部分的金額扣除。
(四)相關人員無犯罪記錄,承諾履行并簽署《安防企業誠信公約》。(年審時可忽略此項)
1.公司出具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無犯罪記錄證明,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公章;
2.承諾履行并簽署《安防企業誠信公約》,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公章。
(五)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能滿足企業機構設置及其業務需要:
1.工作場所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
2.企業自有工作場所須提供其權屬證明;
3.企業租賃工作場所須提供其權屬證明及租賃合同(協議),租賃合同租期應在能力評價過程中有效且超過二個月。
(六)建立、保持適宜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認證證書覆蓋范圍須單獨明示“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系統)設計、施工(安裝)、維護”并在有效期內。注:類似“******(含安防工程設計、施工、維護)”不符合能力評價規定。
(七)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近兩年承建的工程無重大安全、質量責任事故。企業須提交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實施記錄(如:高空作業記錄、安全管理檢查表,施工電梯、施工腳手架檢查表等。通過OHSMS認證的提交認證證書替代實施記錄)。
(八)建立、健全客戶服務制度,持續增強顧客滿意。公司須提交工程項目售后服務制度、實施記錄(含3份客戶售后服務回單等)和近一年客戶滿意度調查統計分析表(包括被調查客戶名稱、調查項目、滿意度百分比等)。
(九)依法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保證員工合法權益:
1.公司須提供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蓋社保查詢章)出具的社保繳納名冊,名冊上明示險種和至少近三個月的繳費時段。近三個月繳費時段即:2020年1月提交申請,企業至少需要提交2019年9月至11月的證明文件;
2.凡申報技術人員中含退休返聘人員的,需提交由企業出具的情況說明(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并附返聘人員聯系方式(以便核實)、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退休證(封面、照片頁、信息頁、社保號頁)及與申報單位的返聘協議;
3.凡公司出具證明屬于委托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為員工代繳社保的,須提供真實性證明資料。證明資料包括人員勞務合同、人力資源委托服務合同、近三個月工資銀行流水單、近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評審過程中將進行原件核查;
(十)自評報告及工商、銀行、稅務誠信證明:
1.企業需撰寫并提交自評報告,報告的框架結構包括(不限于)以下部分:
1)基本情況概述:成立與發展、組織結構與員工(要有對技術負責人工作經歷的介紹)、資本結構、財務狀況、經營年限、經營場所等;
2)業務能力說明:主營范圍、安防業績、運行狀況、使用效果;
3)內部管理說明:項目管理、質量保證、文檔管理、教育培訓、售后服務、安全生產等;
4)誠信表現說明:員工權益、信用狀況、不良記錄、社會貢獻、資信榮譽等;
5)聲明:本公司對所提供全部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關責任。
2.企業須提交內部管理文件:
1)項目管理制度和實施記錄(如:工程項目監理檢查考核表、項目巡檢記錄等);
2)文檔管理制度和實施記錄(如:檔案目錄、發放記錄等);
3)教育培訓制度和實施記錄(如:培訓記錄表、培訓效果評估表、培訓項目實施情況記錄表、培訓簽到表等);
3.企業近一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無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均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處罰的記錄;
4.企業須提交中國人民銀行《企業信用報告》或開戶行《資信證明書》證明近一年內無不良銀行信用記錄;
5.企業須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憑證,證明近一年內企業依法納稅;
6.以上工商、銀行、稅務部門證明截止日期應為企業最終提交評價申請的前兩個月,即2020年1月提交評價申請,上述誠信證明的截止時間至少至2019年11月。
第八條 企業二級能力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湖北省境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注冊資本人民幣不少于500萬元或等值外幣(當日匯率)。
(二)專業技術人員。
1.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名,其中技術負責人不少于1名。技術負責人須經公司書面任命或授權,滿足專業技術人員相關要求。
2.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符合以下其一:
1)通過由中安協組織實施的“安防工程企業技術人員綜合能力驗證”考試,企業可在能力評價申報系統中自動獲取考試合格人員的證書編號;
2)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安全防范系統安裝維護員”職業資格考核;
3)通過《湖北省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中“視頻監控系統、入侵報警系統安裝與運行”兩個專項職業能力考核。
3.通過綜合能力驗證的人員變更所屬單位時,應向省協會能評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原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現單位的勞務合同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單位繳納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省協會能評中心經與原單位核實無誤后予以辦理。每人一年內僅限申請一次。
4.通過職業資格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的,須提交證明文件:人員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及證書(包含封面頁、照片頁及蓋章頁)。
(三)申報企業須提交近兩年內經公安安全技術防范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的竣工工程項目業績。
1.業績范圍:《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GB50348-2018)中規定的,以安全防范為目的,綜合運用實體防護、電子防護等技術構成的系統工程項目。
2.業績數量:至少具有5項一、二級規模(30萬以上或風險等級為一、二級風險的)的工程項目業績;
3.業績金額:工程項目業績總額1200萬元(含)以上。年審、復評的,企業還須滿足新竣工工程項目業績總額不少于400萬元。(同一個工程項目只允許一家企業申報使用)
1)近兩年內是指以企業網上提交日期往前推兩年;
2)新竣工業績的時間段是指年審、復評日期(月、日)之日起往前推一年。
4.工程項目業績須提供以下文件:
1)工程合同:要求有封面、首頁(甲乙雙方信息)、標的與工程額頁、簽字蓋章頁;
2)設備報價清單:應包含設備名稱、品牌型號、單價、數量、總價以及分項報價,并加蓋企業公章;
3)竣工驗收文件:明確驗收結論,有甲方簽字、日期及公章。
4)系統設計方案:首次評價或復評時,須在三個工程額最高的業績中,選擇一個非保密項目的設計方案(非施工組織方案)提交;(年審時可忽略此項)
5.凡提供工程業績屬于分包項目的,須提供建設方總包合同復印件。
6.企業提交的工程項目業績,須將項目中非安防工程部分的金額扣除。
(四)相關人員無犯罪記錄,承諾履行并簽署《安防企業誠信公約》。(年審時可忽略此項)
1.公司出具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無犯罪記錄證明,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公章;
2.承諾履行并簽署《安防企業誠信公約》,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公章;
(五)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能滿足企業機構設置及其業務需要:
1.工作場所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
2.企業自有工作場所須提供其權屬證明;
3.企業租賃工作場所須提供其權屬證明及租賃合同(協議),租賃合同租期應在能力評價過程中有效且超過二個月。
(六)建立、保持適宜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認證證書覆蓋范圍須單獨明示“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系統)設計、施工(安裝)、維護”并在有效期內。注:類似“******(含安防工程設計、施工、維護)”不符合能力評價規定。
(七)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近兩年承建的工程無重大安全、質量責任事故。企業須提交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實施記錄(如:高空作業記錄、安全管理檢查表,施工電梯、施工腳手架檢查表等。通過OHSMS認證的提交認證證書替代實施記錄)
(八)建立、健全客戶服務制度,持續增強顧客滿意。公司須提交工程項目售后服務制度、制度實施記錄(含3份客戶售后服務回單等)和近一年客戶滿意度調查統計分析表(包括被調查客戶名稱、調查項目、滿意度百分比等)。
(九)依法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保證員工合法權益:
1.公司須提供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蓋社保查詢章)出具的社保繳納名冊,名冊上明示險種和至少近三個月的繳費時段。近三個月繳費時段即:2020年1月提交申請,企業至少需要提交2019年9月至11月的證明文件;
2.凡申報技術人員中含退休返聘人員的,需提交由企業出具的情況說明(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并附返聘人員聯系方式(以便核實)、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退休證(封面、照片頁、信息頁、社保號頁)及與申報單位的返聘協議;
3.凡公司出具證明屬于委托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為員工代繳社保的,須提供真實性證明資料。證明資料包括人員勞務合同、人力資源委托服務合同、近三個月工資銀行流水單、近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評審過程中將進行原件核查;
(十)自評報告及工商、銀行、稅務誠信證明:
1.企業需撰寫并提交自評報告,報告的框架結構包括(不限于)以下部分:
1)基本情況概述:成立與發展、組織結構與員工(要有對技術負責人工作經歷的介紹)、資本結構、財務狀況、經營年限、經營場所等;
2)業務能力說明:主營范圍、安防業績、運行狀況、使用效果;
3)內部管理說明:項目管理、質量保證、文檔管理、教育培訓、售后服務、安全生產等;
4)誠信表現說明:員工權益、信用狀況、不良記錄、社會貢獻、資信榮譽等;
5)聲明:本公司對所提供全部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關責任。
2.企業須提交內部管理文件:
1)項目管理制度和實施記錄(如:工程項目監理檢查考核表、項目巡檢記錄等);
2)文檔管理制度和實施記錄(如:檔案目錄、發放記錄等);
3)教育培訓制度和實施記錄(如:培訓記錄表、培訓效果評估表、培訓項目實施情況記錄表、培訓簽到表等);
3.企業近一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無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均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處罰的記錄;
4.企業須提交中國人民銀行《企業信用報告》或開戶行《資信證明書》證明近一年內無不良銀行信用記錄;
5.企業須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憑證證明近一年內企業依法納稅;
6.以上工商、銀行、稅務部門證明截止日期應為企業最終提交評價申請的前兩個月,即2020年1月提交評價申請,上述誠信證明的截止時間至少至2019年11月。
第九條 企業三級能力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湖北省境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注冊資本人民幣不少于50萬元或等值外幣(當日匯率)。
(二)專業技術人員。
1.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5名。
2.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符合以下其一:
1)通過由中安協組織實施的“安防工程企業技術人員綜合能力驗證”考試,企業可在能力評價申報系統中自動獲取考試合格人員的證書編號;
2)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安全防范系統安裝維護員”職業資格考核;
3)通過《湖北省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中“視頻監控系統、入侵報警系統安裝與運行”兩個專項職業能力考核。
3.通過綜合能力驗證的人員變更所屬單位時,應向省協會能評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原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現單位的勞務合同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單位繳納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省協會能評中心經與原單位核實無誤后予以辦理。每人一年內僅限申請一次。
4.通過職業資格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的,須提交證明文件:人員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及證書(包含封面頁、照片頁及蓋章頁)。
(三)申報企業須提交近兩年內經公安安全技術防范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的竣工工程項目業績。
1.業績范圍:《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GB50348-2018)中規定的,以安全防范為目的,綜合運用實體防護、電子防護等技術構成的系統工程項目。
2.業績金額:工程項目業績總額50萬元(含)以上。(同一個工程項目只允許一家企業申報使用)
1)近兩年內是指以企業網上提交日期往前推兩年;
2)新竣工業績的時間段是指年審、復評日期(月、日)之日起往前推一年。
3.工程項目業績須提供以下文件:
1)工程合同:要求有封面、首頁(甲乙雙方信息)、標的與工程額頁、簽字蓋章頁;
2)設備報價清單:應包含設備名稱、品牌型號、單價、數量、總價以及分項報價,并加蓋企業公章;
3)竣工驗收文件:明確驗收結論,有甲方簽字、日期及公章。
4)系統設計方案:首次評價或復評時,須在三個工程額最高的業績中,選擇一個非保密項目的設計方案(非施工組織方案)提交;(年審時可忽略此項)
4.凡提供工程業績屬于分包項目的,須提供建設方總包合同復印件。
5.企業提交的工程項目業績,需將項目中非安防工程部分的金額扣除。
(四)相關人員無犯罪記錄,承諾履行并簽署《安防企業誠信公約》。(年審時可忽略此項)
1.公司出具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無犯罪記錄證明,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公章;
2.承諾履行并簽署《安防企業誠信公約》,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公章;
(五)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能滿足企業機構設置及其業務需要:
1.工作場所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
2.企業自有工作場所須提供其權屬證明;
3.企業租賃工作場所須提供其權屬證明及租賃合同(協議),租賃合同租期應在能力評價過程中有效且超過二個月。
(六)建立、保持適宜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企業須提交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封面加蓋公司公章。
(七)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近兩年承建的工程無重大安全、質量責任事故。企業須提交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實施記錄(如:高空作業記錄、安全管理檢查表,施工電梯、施工腳手架檢查表等。通過OHSMS認證的提交認證證書替代實施記錄)
(八)建立、健全客戶服務制度,持續增強顧客滿意。公司須提交工程項目售后服務制度、制度實施記錄(含3份客戶售后服務回單等)和近一年客戶滿意度調查統計分析表(包括被調查客戶名稱、調查項目、滿意度百分比等)。
(九)依法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保證員工合法權益:
1.公司須提供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蓋社保查詢章)出具的社保繳納名冊,名冊上明示險種和至少近三個月的繳費時段。近三個月繳費時段即:2020年1月提交申請,企業至少需要提交2019年9月至11月的證明文件;
2.凡申報技術人員中含退休返聘人員的,需提交由企業出具的情況說明(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并附返聘人員聯系方式(以便核實)、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退休證(封面、照片頁、信息頁、社保號頁)及與申報單位的返聘協議;
3.凡公司出具證明屬于委托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為員工代繳社保的,須提供真實性證明資料。證明資料包括人員勞務合同、人力資源委托服務合同、近三個月工資銀行流水單、近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評審過程中將進行原件核查;
4.凡公司出具證明員工個人自行繳納社保的,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十)自評報告及工商、銀行、稅務誠信證明:
1.企業需撰寫并提交自評報告,報告的框架結構可包括(不限于)以下部分:
1)基本情況概述:成立與發展、組織結構與員工(要有對技術負責人工作經歷的介紹)、資本結構、財務狀況、經營年限、經營場所等;
2)業務能力說明:主營范圍、安防業績、運行狀況、使用效果;
3)內部管理說明:項目管理、質量保證、文檔管理、教育培訓、售后服務、安全生產等;
4)誠信表現說明:員工權益、信用狀況、不良記錄、社會貢獻、資信榮譽等;
5)聲明:本公司對所提供全部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關責任。
2.企業須提交內部管理文件:
1)項目管理制度和實施記錄(如:工程項目監理檢查考核表、項目巡檢記錄等);
2)文檔管理制度和實施記錄(如:檔案目錄、發放記錄等);
3)教育培訓制度和實施記錄(如:培訓記錄表、培訓效果評估表、培訓項目實施情況記錄表、培訓簽到表等);
3.企業近一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無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均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處罰的記錄;
4.企業須提交中國人民銀行《企業信用報告》或開戶行《資信證明書》證明近一年內無不良銀行信用記錄;
5.企業須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憑證證明近一年內企業依法納稅;
6.以上工商、銀行、稅務部門證明截止日期應為企業最終提交評價申請的前兩個月,即2020年1月提交評價申請,上述誠信證明的截止時間至少至2019年11月。
第三章 企業能力評價流程
第十條 企業能力申報
(一)基本原則:企業申報能力評價實行屬地管理和自愿原則。企業在申報前,應認真閱讀本細則,嚴格按照標準要求進行申報,以免發生漏報,誤報等情況被退回,影響企業能力評價進度。企業應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有據可查。
(二)申報程序:
1.企業自評:企業按照本細則第二章企業能力評價標準進行自我評價,確認申報級別;
2.提交初審:企業向所屬地初審機構咨詢并按其要求提交申報材料(電子檔)進行初審。
1)初審通過,初審機構通知企業登錄“安防工程企業能力評價系統”網上填報、上傳資料;
2)初審未通過,初審機構通知企業修改材料重新初審。
3.網上填報:企業登錄“安防工程企業能力評價系統”填寫相關表格并上傳電子版資料(具體格式要求,請查閱安防工程企業能力評價系統中的“申報指南”)最后確認提交; (注:安防工程企業能力評價系統網址為http://122.112.2.213)
第十一條 省協會能評中心評價
省協會能評中心對通過初審并在網上填報完畢的企業資料進行受理、評價。
(一)能力評審
1.按照企業申報能力等級,省協會能評中心評審員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完整性、系統性和符合性審查;
1)資料的完整性指:資料中應有的信息是否全部、正確提供;
2)資料的系統性指:同份資料或不同份資料中的同一信息是否一致;
3)資料的符合性指:資料中的相關信息內容是否符合本細則中相應等級條件的規定;
2.確認符合的,報告評審結論;
3.確認不符合的,與企業溝通,開具《不符合項報告》并一次性告知企業全部不符合事項;
4.企業應在告知日(不含)起5個工作日內,上傳補充證據資料,糾正有效的,即為符合本細則企業能力評價標準,糾正無效的,即為不符合;
5.溝通糾正的機會只有一次。
(二)能力審定
1.申報二、三級能力評審的,省協會能評中心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能力審查,復核企業資料、評審員的評審記錄和評審結論,報告審查意見;
2.省協會能評中心負責人根據評審專家審查意見,負責審定二、三級能力評價,簽署審定意見;
3.申報一級能力評審的,由省協會能評中心負責人批轉至中安協實施終評。中安協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能力審查,復核企業資料、評審員的評審記錄和評審結論,報告審查意見;
4.省協會能評中心可采取隨機和選擇性相結合的方式對申報能力評價的企業進行現場抽檢,重點檢查企業提交的申報資料和證明材料,或核實與投訴有關的事項。隨機性抽檢比例不低于10%;
5.經中安協能評中心專家終評,符合評價標準要求的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省協會能評中心處理;
6.公示期內無投訴的中安協批準頒發一級能力證書;否則,由中安協能評中心進行審核,并按規定處理;
7.通過能力評價的企業由省協會能評中心通知企業領取能力評價證書,企業派人持企業委托函到省協會能評中心或初審機構領取。
第四章 年審與復評
第十二條 對獲證企業實施年審和復評,以確認其綜合能力持續滿足標準要求。能力證書的有效性依年審合格或通過復評予以保持。年審每年一次,復評每三年一次。獲證企業應按規定申報年審和復評。
第十三條 省協會能評中心組織一級企業能力年審、復評初評,明確審查結論,并批轉至中安協企業能力評價管理中心實施終評;組織、批準二、三級企業能力年審、復評。
第十四條 中安協能評中心組織一級企業能力年審、復評終評,批準一級企業能力年審、復評。
第十五條 獲證企業能力年審或復評標準見本細則“第二章企業能力評價標準”,年審、復評流程與評價流程相同。
第十六條 企業通過年審的,原發證書繼續有效。其年審合格信息,網上實時發布,提供查詢。通過復評的企業,換發新的正、副本證書,原證書收回。
第十七條 獲得能力證書的企業,由于改制,或者企業分立、合并后組建的新企業,應重新評價。
第十八條 破產、倒閉、撤銷、歇業的獲證企業,頒證機構應注銷其企業能力證書。
第五章 能力評價證書
第十九條 《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證書》分正本和副本兩種,每三年換發一次。
第二十條 企業名稱或地址發生變化的,應換發新證書。企業換發新證,需向省協會能評中心提交換證申請,附企業信息變更文件,交回全部原發證書,經批準后換發新證。
第二十一條 企業丟失能力證書的,應及時報告省協會能評中心,在企業能力評價系統登記掛失,并提交補證申請,說明原因,簽署蓋章。經批準后補發新證。
第二十二條 頒發證書的數量為正本和副本各一本。
第二十三條 經證實,企業存在租借、轉讓、涂改、變造證書情節的,將撤收其所獲證書。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相關信息網上發布。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獲證企業應及時向省協會能評中心報告變化、特別是重大變化信息。
第二十五條 獲證企業應妥善保管《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證書》,恪守證書使用規定。
第二十六條 獲證企業有下列行為的,將撤銷其能力證書,三年內不允許申請能力評價,并在中安協、省協會網站上公布相關信息:
1.申報材料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2.采用不正當手段承接安防工程的;
3.將承接的安防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4.承接的安防工程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5.隱瞞真實情況,采用欺騙手段取得能力證書的;
6.轉讓、租借、變造、涂改能力證書的;
7.有不良信用記錄,列入黑名單的;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第二十七條 獲證企業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年審、復評的,其能力證書自行失效,且一年內不可重新申報能力評價。
第二十八條 能力評價評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評審員管理辦法》,要守法遵規,保守秘密,敬業、公正、廉潔,恪守評審員行為準則。要做到公正客觀,忠于職守;勤奮認真。一絲不茍;不介入沖突和利益競爭;不隨意討論和披露評審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企業任何財物;不誤導企業;不損害省協會和中安協的聲譽;謹言慎行,自覺接受監督。
第二十九條 能力評價評審人員在能力評價工作中,安防工程企業投訴的重大問題,確應由評審人員承擔責任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違規違紀的,將按《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評審員管理辦法》及省協會能評中心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條 省協會設立投訴監督電話:027-87324910。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細則解釋權歸省協會所有。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