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提高公共服務和管理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使用、維護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公共視頻系統),是指以維護公共安全、提供公共服務和創新社會管理為目的,采用視頻技術及設備,對涉及公共安全、公共服務和管理的場所或者區域進行視頻圖像信息采集、傳輸、顯示、存儲和管理的系統。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充分發揮公共視頻系統在維護公共安全、處置突發事件、防災減災和服務社會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為社會公眾提供合法、有效、便捷的公共服務。
第四條公共視頻系統應當遵循統一規劃、分級建設、屬地管理、資源共享的原則,與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基本公共服務和管理體系相適應。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共視頻系統的統一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科技、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質量技術監督等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公共視頻系統的相關工作。
電力、通信、金融等單位應當協助做好公共視頻系統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公共安全、公共服務和管理的需要,編制公共視頻系統建設規劃,并按照規劃組織實施。
公共視頻系統的規劃、建設應當充分利用現有視頻信息資源,避免重復建設。
第七條下列涉及公共安全、公共服務和管理的場所或者區域,其重要出入口、主要通道或者要害部位應當建設、安裝公共視頻系統:
(一)國家機關和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通信、郵政、金融單位和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
(二)機場、港口、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高速公路、國省干道、城市街道、中心城鎮等重要交通路段,大型橋梁、隧道、地下通道等重要交通路口,地鐵、輕軌、客運車船等重要交通工具;
(三)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油、燃氣、熱力供應設施;
(四)幼兒園、學校和科研、醫療機構,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五)大型商貿、物流、物資儲備中心,大型廣場、停車場、公園、旅游景區,文化娛樂、體育健身、餐飲、網吧等場所;
(六)研制、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和毒種的單位;
(七)國防科技工業重要產品的研制、生產單位;
(八)居民住宅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和主要公用設施區域;
(九)易發或者頻發刑事、治安案件的區域;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和區域。
第八條下列涉及個人隱私的場所和區域禁止建設、安裝公共視頻系統:
(一)旅店業客房內;
(二)集體宿舍、公寓房間內;
(三)哺乳室,公共浴室、更衣室、化妝間、衛生間;
(四)金融、保險、證券機構內可能泄露客戶個人信息的區域;
(五)選舉箱、舉報箱、投票點等附近可能觀察到個人意愿表達或者行為的區域;
(六)其他涉及個人隱私或者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場所和區域。
第九條公共視頻系統的建設、安裝應當遵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符合行業技術規范,確保其安全、適用、有效運行。
公共視頻系統攝像設備的安裝,應當做到設備位置固定、攝像范圍相對固定,并設置明顯標識。
第十條屬于公共視頻系統建設、安裝范圍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其公共視頻系統應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同時投入使用。
公共視頻系統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應當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公共視頻系統使用單位應當自該系統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內,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已建公共視頻系統不再屬于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建設、安裝范圍的,其建設單位可以拆除,但應當在拆除前30日內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公共視頻系統屬政府投資建設的,其運行維護由管理和使用單位負責;屬政府承租的,其運行維護由建設單位負責。非政府投資建設或者承租的公共視頻系統,其運行維護由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負責。
第十三條公共視頻系統建設單位、管理和使用單位應當遵守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不得侵犯公民隱私及其他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合法、安全和規范的要求,對政府投資建設或者承租的公共視頻系統進行資源整合,并根據公共安全、公共服務和管理工作需要,實現跨部門視頻圖像信息有序共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非政府投資建設或者承租的公共視頻系統,其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預留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應急指揮系統聯通的接口。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因維護公共安全的需要,可以依法調取公共視頻系統信息資料,或者接入、直接使用公共視頻系統。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因調查、處置突發事件或者其他公共服務和管理工作需要,可以依法查閱、復制、調取公共視頻系統信息資料,或者接入公共視頻系統。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其他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查閱、復制或者調取公共視頻系統信息資料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少于兩名工作人員;
(二)出示省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行政執法證件;
(三)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的批準文件。
第十七條公共視頻系統使用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信息保密、值班監看、維護保養、安全檢查等制度;
(二)對公共視頻系統的監看和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并將監看人員的基本信息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三)對信息資料的錄制人員、調取人員、調取時間、調取方式、調取用途以及去向等情況進行登記;
(四)維護保養公共視頻系統,保持其正常運行,對因系統故障、維護保養等原因暫時停用或者因工作需要移動公共視頻系統攝像設備的,應當及時向原備案的公安機關報告;
(五)發現涉及公共安全、突發事件和違法犯罪行為可疑信息以及公共服務和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信息的,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六)公共視頻系統的信息資料有效存儲期不少于15日,涉及公共安全、突發事件和違法犯罪行為的重要信息資料有效存儲期不少于兩年。國家有其他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有下列影響公共視頻系統正常運行和管理的行為:
(一)擅自拆除公共視頻系統或者改變公共視頻系統的用途、攝像設備的指向方位和范圍;
(二)改變公共視頻系統信息資料的調取用途,將其用于商業用途或者其他非法用途;
(三)非法買賣、提供、傳播或者非法復制、調取公共視頻系統的信息資料;
(四)刪改、破壞公共視頻系統信息資料的原始記錄;
(五)故意隱匿、毀棄公共視頻系統采集的涉及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資料;
(六)拒絕公安機關依法調取、接入或者直接使用公共視頻系統,或者拒絕具有突發事件及公共服務和管理事項調查、處置權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閱、復制、調取公共視頻系統信息資料;
(七)其他影響公共視頻系統正常運行和管理的行為。
第十九條公共視頻系統使用單位在維護公共安全、提供公共服務、處置突發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屬公安機關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單位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屬于公共視頻系統建設、安裝范圍而未建設、安裝的;
(二)公共視頻系統的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未按照規定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的;
(三)屬于公共視頻系統禁止安裝范圍而擅自安裝公共視頻系統和其他視頻設備的。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其他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部門或者同級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分:
(一)在公共視頻系統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職責,致使公民人身受到侵害,公民財產和公共財產遭受損失的;
(二)未按照規定進行公共視頻系統資源整合工作的;
(三)未按照規定維護保養公共視頻系統,導致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四)未經批準調取公共視頻系統信息資料,或者接入、直接使用公共視頻系統的;
(五)改變公共視頻系統信息資料的調取用途,將其用于商業用途或者其他非法用途的;
(六)查閱、復制或者調取公共視頻系統信息資料未遵守有關規定的。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