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費標準及管理辦法(第五屆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條 為加強協會管理,保障協會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維持協會履行職能所必須的各種費用來源穩定,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3]95號)文件的規定,依據協會章程的業務范圍,協會開展工作成本和會員承受能力,制定本會會費標準及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會費收取范圍:協會的全體會員。
第三條 按照會員級別,會費設立不同的標準;
(一)會長單位:30000元/年;
(二)副會長單位:15000元/年;
(三)常務理事單位:8000元/年;
(四)理事單位:3000元/年;
(五)會員單位:1500元/年。
第四條 會費收繳辦法
(一)按年度收取,一年一交。
(二)屆中入會的會員單位,按實際入會時間繳納。
第五條 會費收繳時間
(一)每年第一季度,向會員單位發布《繳納會費通知書》,會員單位在收到《繳納會費通知書》于6月30日前將會費交到協會財務部門。
(二)新批準入會的會員單位,應于批準入會一個月內繳納會費。
(三)會員單位不按規定時間內繳納會費的,由協會秘書處再次發出《繳納會費通知書》進行催繳。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本會將以書面形式取消會員資格。
第六條 會費使用范圍
(一)湖北省安防事業發展相關工作經費開支;
(二)舉辦行業學術性、交流性、研討性、培訓性的各種會議、培訓等經費開支;
(三)促進湖北省安防事業發展的調研活動經費開支;
(四)對湖北省安防事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單位、行業技術人才予以獎勵;
(五)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日常辦公經費和制作會員用品等的開支;
(六)協會內部刊物編發印制開支;
(七)用于與湖北省安防事業密切相關的其他開支。
第七條 會費的管理
(一)協會會費的收支和管理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遵照協會財務管理制度,安排專業會計和出納,實行專人、專賬規范管理。
(二)每年在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上公布會費收支和使用情況。接受會員大會和民政、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三)會費支出本著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僅用于會員提供服務和按照章程規定開展活動的經費開支,協會工作人員基本開支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四)會員繳納會費,協會開具由湖北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湖北省社會團體會費專用票據》。
第八條 本辦法經湖北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