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行業專家的作用,提升協會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湖北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宗旨和業務范圍,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協會專家庫專家由安防行業及相關領域中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工作經驗的技術專家、管理專家、學者等人員組成。
第三條 協會專家庫工作宗旨是服務政府、服務社會、服務行業、服務會員,促進我省安防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第四條 加入協會專家庫由本人自愿申請,單位推薦,經協會批準后,由協會頒發專家聘任證書,成為專家庫成員。
第五條 本辦法所指專家是指入選協會專家庫的專家。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協會專家庫的設立和管理。
第七條 協會對專家庫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日常工作由協會秘書處負責。
第二章 入選條件
第八條 專家庫成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章守法、清正廉潔、責任心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職業道德;
2、熱愛密切關注安防行業的發展,熟悉安防行業的法律、法規、標準,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工作經驗,愿愿意并熱心為安防事業發展服務;
3、具有高級職稱或相應業務能力,在安防行業及相關行業有較高的學術或技術水平,熟悉本行業國內外科技發展動態;具有較強的調研、分析和綜合能力;
4、發表過學術論文或科研成果,在安防行業及相關領域貢獻突出;
6、愿意接受協會的管理要求,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專家活動和工作;
7、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5歲,能夠勝任并按要求完成協會委派的各項工作。受聘擔任顧問的專家不受年齡限制。
第九條 申請入選專家庫應提交以下資料:
1、《湖北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專家庫專家申請表》;
2、一寸藍底證件照片一張及電子檔;
3、身份證、學歷證和職稱證書電子檔;
4、主持或擔任相關專家工作、發表有關論文等其他證明資料(刊物封皮及目錄)電子檔(近三年);
5、個人所獲榮譽證書電子檔(近三年)
以上材料提交到協會秘書處。
第十條 申請入選專家庫的申報程序:
1、申請入選專家庫人員填寫《湖北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專家庫專家申請表》;
2、申請人員可以自我推薦或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向協會推薦;
3、協會秘書處受理專家申請材料,并根據本辦法審核遴選后提交協會會長辦公會審議;
4、經協會會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正式作為專家庫專家;
5、協會對外公布專家名單,統一頒發專家聘書。
第十一條 專家庫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協會可作退庫處理:
1、入選專家庫后發現申報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2、本人提出退出專家庫申請的;
3、專家所在單位或推薦單位提出該人員退出專家庫請求的;
4、因身體狀況、工作變動等原因,不再勝任專家工作的;
5、違法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受協會委托開展相關工作活動中弄虛作假、謀取私利,作出顯失公正意見結論的;
6、不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相關工作和活動,或不承擔協會安排的各項工作的。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專家庫成員享有的權利:
1、參與協會組織開展的各類咨詢、鑒定、評審、推薦、講學和交流等活動;
2、接受委托,代表協會參加國家、省市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的行業調查、課題研究、法規制定、技術鑒定、工作檢查等活動;
3、向協會提出對安防行業工作和專家庫管理的意見或建議;
4、依法依規獲取相關報酬;
5、自愿退出專家庫;
6、其他合法權利。
第十三條 專家庫成員應承擔的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專家庫管理辦法;
2、在協會的統一安排下,認真完成交辦的工作任務;
3、積極參加協會安排的各項工作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工作紀律,嚴守工作機密;
4、在受委托工作中,應保持嚴謹的科學態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5、向協會提出有關技術進步、行業發展方向的建議以及相關的研究成果;提供行業相關各專業的科技信息;提出有利于行業發展、新技術推廣應用方面的研究報告或技術總結。
第四章 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條 入選協會專家庫的專家,由協會統一頒發《湖北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專家聘書》。
第十五條 協會專家庫專家實行聘任制,聘用期為兩年。聘用期滿后,由本人提出申請,考核合格可續聘。
第十六條 協會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專家工作檔案,包括專家個人信息情況、參加協會工作活動情況。協會各部門和使用單位在組織(委托)專家工作結束后,需將專家工作表現、專業技術水平等評價信息錄入《專家工作業績評價表》,列入專家信息檔案,作為今后使用、調整專家庫的重要依據。
第十七條 協會開展工作活動需聘請專家的,應當從專家庫中選取相應專家,堅持回避制度。
第十八條 專家庫專家因調離單位、退休、職稱、職務、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將變更事項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以電子掃描件的形式報協會秘書處。
第十九條 根據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開專家工作會議、專題工作會議。與專家的日常聯系,可采取信函、電話、網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
第二十條 專家聘用期滿后,專家的聘任資格自動取消。符合條件的,考核合格可續聘或重新申報。
第五章 工作紀律
第二十一條 專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辦法開展工作,健全自律機制。未經協會同意,不得以協會專家的名義,對外進行技術咨詢服務、授課等活動。
第二十二條 專家在咨詢服務、評審、評優、技術鑒定等活動中,實行回避制,嚴格組織紀律,嚴禁以任何名目或形式接收超越政策規定以外的報酬和其他禮品。
第二十三條 專家在受委托開展的各項工作活動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被舉報的專家,經協會秘書處查實后,酌情給予警告或除名。
第二十四條 專家無故累計三次不參加協會組織的工作和活動,視為自動退出,不再聘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湖北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湖北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